金华市公安局
 
边境通行证办理须知

  (1)凡前往边境管理区公务出差、务工经商、探亲访友、求学求医等均需办理《前往边境管理区通行证》。

   (2)前往边境管理区的人员须凭身份证或暂住证到办证中心领取《前往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如实填写,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与其家人或监护人同行,同行最多不得超过二人。

   (3)办理时限:办证中心当场核准并发放《边境通行证》。

     边境通行证  8.00    [1992]浙价费156号

  


(200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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