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公安局
 
一级英模胡洪言同志先进事迹

 

 

   胡洪言同志1940年出生,浙江省永康人,1965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110月从部队转业参加公安工作,历任浙江省武义县公安局民警、副指导员、股长、科长、正科级纪检员。1991116日在与犯罪分子搏斗中光荣牺牲,1992年被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同年被公安部追授为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获称号。

  1991116日晚,他与战友王火木在盘查两名可疑人员时,对方突然拔枪反抗,胡洪言与歹徒展开殊死搏斗,在搏斗的过程中,被暴徒击中左腹。在身负重伤的情况下,还在不停喊:“抓住他,抓住他……”由于腹腔大血管被击破,流血过多,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壮烈牺牲。王火木同志也在身负重伤的情况下将暴徒击毙。由于胡洪言、王火木同志的高度负责精神和英勇斗争,及时发现、制止了一起非法持枪案,为社会安定消除了一大隐患。


(200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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