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公安局
 
局科技办工作职责

  一, 研究拟定年度公安科技工作要点及发展规划。

  二, 协调组织重大公安科技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评审和实施。

  三, 协调组织公安科技成果的签定(评审)、验收和科技。

  四, 做好《科技简报》的编写及公安科技普及与宣传工作,并协助做好公安科学技术交流和科技人员的培训工作。

  五, 协调组织实施公安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工作。

  六, 协调、指导局各业务部门和县市公安科技管理工作。

  七, 承办局科技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二000年八月一日

                   技防办工作职责

   一,组织实施国家、公安部、省公安厅有关安全技术防范方针、政策、法规和其它规范,并负责起草本市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政策、规章及工作规划。

   二,指导协调本市各县、市(区)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工作,落实各项技术防范措施,掌握全市技防工作情况,总结推广技防管理典型经验。

   三,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对本市安全防范产品和行业的管理。负责对本市安全技防产品生产、安装、销售及对外地和进口技防产品的监督管理。对非法生产销售、施工的伪劣产品和行为进行查处。

   四,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市技防工程的设计、施工实行监督管理,对外地来本市承接安防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进行资格验审,对本市总投资造价在30万元以上或具有二级风险等级的工程,要参与设计方案的论证,工程竣工的质量验收,并监督技防工程的使用。

   五,推广、使用安全技术防范的新技术、新产品的对质优、市场占有率高的技防产品实行监管,及时向社会推广,并促进这些企业朝标准化、系统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六,协调各有关业务部门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及市级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完成市技防领导小组和省厅技防办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00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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