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公安局
 
捉“鬼”记

                      ———武义县“1·23”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侦破纪实

为了逃脱公安机关的追捕,涉嫌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的他竟虚开死亡证明,企图申报户口注销;落网后,他又捏造事实,百般抵赖,妄图逃避法律的惩罚。武义交警部门成立专案组,历经两个半月的追捕侦查,终使其伏法。

 

                       突发惨案

 

  今年123日,3个无辜的生命在瞬间殒命车轮。

  当日凌晨140分许,天下着小雨,路面湿滑。永康籍驾驶员丁某驾驶浙GT134×出租车,从金华前往永康,途经330国道218km+180m下茭道地段时,因躲避不及,追尾撞上了前方满载水泥的豫P53716重型全挂货车。

  事故发生后5分钟,武义籍驾驶员李某驾驶浙GT136×出租车前往武义经过该路段时,再次撞上豫P53716号货车。出租车驾驶员丁某在短暂昏迷清醒后,向武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报了案。

  武义交警大队茭道中队中队长刘勇、民警李凛然等人迅速赶到事故现场。现场一片狼藉令人惨不忍睹,满地的碎玻璃片混杂着油污和血渍。

  重型全挂货车头东尾西停靠在慢车道上,离该车10来米距离,浙GT134×出租车南横在快车道上,浙GT136×出租车则停在重型全挂货车的车尾。两辆出租车受损非常严重,车内包括驾驶员在内共10人全部受伤,其中两名乘客被赶来现场抢救的医护人员宣布死亡,一人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重型全挂货车驾驶员在事故发生后逃离现场。

 

                         缜密侦查

 

  事故发生后,金华市公安局副局长颜超成,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刘胜和,武义县委常委、公安局长马尚伟,副局长杨松,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宋衍忠等领导相继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处理工作。武义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谢英龙,副大队长朱光进,分管事故副大队长周伟平等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现场救护工作。在民警勘察事故现场的同时,伤员急救、调查取证、嫌疑人员控制等一系列侦查工作也紧张有序地展开。

  肇事驾驶员逃逸时带走了驾驶证和行驶证。为了查明豫P53716全挂货车驾驶员的身份,刘勇立即组织民警开展调查走访工作。该货车上运载的水泥,为专案组民警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该车运载的水泥是由龙游杜山水泥厂生产的。

  124日上午,刘勇等人通过走访了解到,此种杜山水泥通常运往永康市石柱镇李某的水泥店。民警随后找到李某,他告诉民警,豫P53716全挂货车上运载的水泥正是他于2008122日下午向一个叫肖建峰的人预订的,在次日凌晨三四点钟,肖曾打电话告诉他车在路上发生事故了,无法按时把货送到,同时还向李某提出预支运输费用的要求。

  交警大队民警陶金旺、施全红通过多方调查,确认肖建峰系河南省鹿邑县太清镇薛小行政村人,暂住在金华市陆村,其亲戚薛某等人均在金华打工。在事故发生的当晚,肖建峰还曾打过电话给薛某等人。

  民警马上对薛某等人进行调查走访,了解到肖建峰在得知事故中有人死亡的消息后,于事故发生后的第二天便悄悄潜回了河南老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肖建峰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罪,并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经武义县公安局审核批准,229日,武义交警大队对肖建峰进行网上追逃。

 

                          千里追逃

 

  今年3月,全市公安机关破案追逃攻坚战拉开战幕,武义县“1·23”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被列为今年第一批挂牌督办的严重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武义交警大队加快了破案追逃步伐。

  41日,副大队长周伟平带领由刘勇、陶金旺等人组成的追逃专案组,赶赴河南省周口市鹿邑县太清镇追捕肖建峰。

  专案组首先赶到太清派出所。他们从该所所长处得知:2月中旬,有位老汉曾持肖建峰的死亡证明来要求注销其户口。

  专案组人员一时深感迷惑:肖建峰已经死亡?专案组经过细致分析,结合之前在金华收集到的证据,认为肖建峰死亡疑点颇多。

  为了查明真相,第二天,专案组人员在太清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赶到太清镇薛小行政村肖建峰户籍所在地进行调查。他们分头走访调查肖建峰的父亲及其左邻右舍,从中寻找蛛丝马迹。

  肖父称,肖建峰是自杀身亡,但村民对于肖建峰的死亡经过均避而不谈,专案组以此判断肖建峰很可能是假死亡

  肖建峰究竟人在何处?专案组当即向鹿邑县公安局领导作了汇报,请求进一步给予协助。45日晚上,民警证实:肖建峰的确没有死亡,正躲藏在鹿邑县郑集乡周楼村的某农户家中。当晚,专案组与太清派出所民警赶到周楼村进行守候。这一夜,他们没有等到肖建峰。

  46日晚上,专案组在鹿邑警方的配合下兵分两路,一路进入村内搜索,另一路在村口埋伏堵截。

  47日凌晨2时许,万籁俱寂。守候在村口的民警听到从不远处的一所民房围墙内,传出一阵窸窣声,仔细一看发现一个人影正在翻越围墙。几名民警迅速靠近围墙,随着嘭咚一声响,民警将刚刚落地的越墙者摁倒在地。越墙者正是“1·23”重大交通肇事案的犯罪嫌疑人肖建峰。

  原来,肖建峰自交通肇事以来,一直害怕被警方抓获。逃回老家后,他先躲藏起来,后又处心积虑地制作了假死亡证明,指使其父到当地派出所注销户口,妄图瞒天过海。

  46日晚上,他听到民警进村追捕他的消息后惊恐万分,想趁夜深人静之际逃离,没想到自己早已成了瓮中之鳖

 

                             真相大白

 

  47日晚1130分,肖建峰被带回武义县看守所羁押。

  审讯刚开始,时肖建峰对交通肇事逃逸一案矢口否认。他称事故发生时,货车是由他在金华雇用的一名安徽籍驾驶员张某所驾驶,由于事故后果比较严重,他害怕自己是车主而受到处罚,便逃回了河南老家。

  在民警追问张某的具体情况时,肖建峰均以不清楚作答。在接下来的几次讯问中,肖建峰都将责任推到了张某身上。

  为了证实是否真有张某此人,民警再次走访了永康石柱水泥销售店业主李某,又先后找到了龙游县杜山水泥厂的发货员以及肖建峰的亲属等知情人进行了解、印证,所有证据证明豫P53716全挂货车始终由肖建峰一人驾驶,肖建峰就是“1·23”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的犯罪嫌疑人。

  417日,肖建峰最终交代了其于123日凌晨在330国道下茭道路段驾车肇事致3人死亡7人受伤、并于事故发生后逃逸的犯罪事实。而所谓的驾驶员张某,只是他企图逃脱法律惩罚而编造出来的人物。


(2008-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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