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公安局
 
东阳破获非法私藏枪支案

428日,东阳市湖溪镇南江村的李某,因私藏猎枪被东阳市公安局追究刑事责任,鉴于其身体原因,将其取保候审。

  422日,东阳市公安局湖溪派出所责任区民警张勇攀在辖区南江村基层基础大排查过程中,获悉村民李某可能私藏有一猎枪。民警马上开展工作,并当场从李某家里的大衣柜内收缴了一支单管猎枪。

  据李某交代,此枪系其15年前自制,在前几年公安机关开展的治爆缉枪专项活动中,自以为只要本人不拿枪去犯事就没关系,一直未将枪上交,藏在自家的大衣柜内。

  据专门机构检测,李某所持藏的这支单管猎枪仍具杀伤力。经民警法制教育后,李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20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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